[海事局]涉水管理部门党建联创,共筑水上安全管理链
[公告]大旺汽车客运站至肇庆城东站县际客运班线增加投放两台客运班车的申请
[海事局]7月上届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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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业 规划建设
省办事指南

·局主要职能
·局直属事业单位
·行业管理单位
·各县(市)区交通局

交通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地方性交通行业政策和管理实话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三)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的投放,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运输(含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检测、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和联合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内河救助打捞、运输船舶、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以及港口装卸业、船舶修造业、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协助组织交通行业的反走私工作。
  (六)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负责公路、桥梁、隧道以及渡口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负责公路运政管理和交通征费稽查站的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七)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以及开展交通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交通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协助信息产业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信息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交通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十)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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